退貨條款 

 

為使顧客安心,只要保留本店的正本收據,顧客於 Luxholic.HK Limited 購買商品後 7 天內可要求 Luxholic.HK Limited 以購買價格的 50% 回購該商品(全新商品,寄賣特賣貨品,及低於$1,500 的商品除外)。
 
上述各種情況都要符合以下條款:
1. 購貨當天及退貨當天都分別當作一天計算;
2. 顧客須要將商品及購物單據的正本退回 Luxholic.HK Limited;
3. 退回的商品及配件的狀態,必須與購買時一致

Luxholic.HK Limited 保留對此「退貨條款」之行使及解釋權,包括停止接受退回商品之要求。